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院牵头或参与建设的学科在此轮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我院牵头建设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取得历史性进展,位列全国并列第12名;参与建设的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位列全国并列第7名,比上轮学科评估前进1名;牵头建设的软件工程学位列全国并列第17名。

我院第四轮学科评估进入前20%学科名单

评估结果等级

学科

A-(5%-10%) 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B+(10%-20%) 软件工程

 

 

 

注:第四轮学科评估首次采用“分档”方式公布评估结果,不公布得分、不公布名次,不强调单位间精细分数差异和名次前后。采用按百分位进行分档的方式。根据“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为三类九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