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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关于组织评选北京交通大学2013-201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计算机学院各年级各班: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为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普通本科生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就组织评选2013-201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1)学院将从2011级、2012级、2013级中评选出9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4)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附件中为2011级、2012级、2013级上一学年的思测、学习及综合成绩,有需要的同学可以参考;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评定办法与程序 1.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学生申请受理、资格审核、资料审查、评审等工作。 2.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实行申请制,每年10月份进行评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学院评审委员会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将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委员会。

三、申请与公示 申请时间:2014年10月11日至2014年10月13日中午12点 各申请个人将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于10月13号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12281013@bjtu.edu.cn 。 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于2014年10月15日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2014年10月11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doc 11级 大三学年思测、学习成绩、综合成绩.xls 12级大二学年思测、学习、综合成绩排名.xls 13级大一学年思测、学习、综合成绩成绩.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