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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部 处 函 件

教通〔2015〕32号

关于201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5年转专业工作即将启动,请各学院充分认识转专业工作的重要性,认真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好本年度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条件

1.本科一年级或二年级在册学生(根据国家和学校政策的变化,2014级不含按照国防生、企业定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学生,2013级不含按照国防生、企业定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学生和参加夏令营活动且按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

2、未受过纪律处分;

3、符合转入学院公布的报名条件;

4、每个学生限报一个转入专业;

5、按照外语类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至非艺术类专业。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与要求

1、转入学院制定并公布包含各专业报名条件、接收人数及后续操作流程的转专业细则。在制定报名条件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兴趣、特长,原则上不得剥夺学生的报名志向,对不符合转入要求的学生,可根据后续考核、面试等环节加以综合评判后确定,而不是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2、转入学院公布转专业细则后,应及时向学生做好专业介绍,鼓励学院通过专场宣讲会、动员会吸引优秀生源。

3、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自愿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4、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校转专业政策初步审核申请学生的转专业资格,学生将转专业审批表报至转入学院进行再次审核,各转入学院将最终符合转专业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5、教务处统一组织数学考试(具体考试科目与考试范围见附件二),原则上申请转入理工科专业的学生都应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数学考试。

6、数学考试成绩公布给各转入学院,学生在转入学院查询成绩。

7、由转入学院补充组织面试等综合能力测试。

8、转入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复核后确定并公示。教务处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学生经主管校长审批,转入相关专业。

三、具体时间安排

1、4月13日前,各转入学院向全校公布报名条件和考核办法,及时通知到各学院,并由转入学院组织召开宣讲会。

2、4月13日至4月17日,学生所在学院通过有效形式接待学生咨询并发布转专业通知,组织本学院学生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将转专业审批表及时报至转入学院,由转入学院对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即可获得报名资格。

3、4月17日晚17:00前,各转入学院将符合转专业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后续教务处统一安排数学考试。

4、4月23日晚上,进行转专业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4月29日前,教务处将数学考试成绩公布给各学院。

6、4月29日至5月6日,转入学院组织综合测试,测试时间、地点、通知学生等具体事宜由转入学院自行安排。

7、5月7日之前,转入学院汇总拟接收学生名单(见附件四),连同签署意见的《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报教务处。

8、5月8日确定公示名单,教务处对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学生报主管校长审批。

9、5月中下旬,教务处进行学籍信息调整。

10、9月初,教务处汇总获得转专业资格学生本学期的学习情况,取消学业成绩达不到转入学院要求的学生的转专业资格。

11、正式转入新专业的学生,下学期9月份开学后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

四、对获得转专业资格学生的要求

1、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本学期应按转入学院要求努力学好本学期课程。在确定学生获得转专业资格前,转入学院应明确学生本学期的学习要求,并告知若未达到要求,将取消转专业资格,按原专业管理,进行学业警示工作。

2、正式转入新专业学习后,转入学院应做好培养方案的对接工作,确保转专业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教务处

2015年4月2日

刘亚蕾

北京交通大学教务处

电话:51688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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