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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5年秋季学期辅修和双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教务处现启动2015年秋季学期辅修和双学位招生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1、6月16日前,开设学院制定包含开设专业、招生名额、招收条件及培养方案的招生简章。

2、6月18日,教务处统一公布各开设学院招生简章。

3、6月17--23日,开设学院应召开宣讲会,向学生介绍本学院辅修和双学位项目的要求,并就关心的各种问题进行现场说明和解答。

4、6月24日9:00—26日16:00,凡有意向报名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方式另行通知。提交申请前,学生应认真学习关于辅修和双学位的相关规定,结合自己实际情况慎重选择。

(1)报名条件

①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未有因考试作弊等学术诚信原因受过纪律处分;

②学有余力,未受到过学业警示;

③主修专业各学期累计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

④符合辅修或双学位开设学院提出的其他具体申请条件。

(2)报名方式

教务处近期正在开发辅修、双学位报名系统,本次报名争取使用系统报名。如系统开发进度延迟,则继续使用手工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方式将于6月23日另行通知。

5、6月24日—6月29日,学生提交申请后,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报名资格、开设学院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根据招收条件审核后拟定初步录取名单。

6、7月2日,教务处复审确认后,公布录取名单。

7、7月6日前,开设学院安排并公布下学期课程上课时间、地点。辅修、双学位原则上应单独开班,一般在平时晚上或周末授课,也可以利用夏季学期集中授课。

8、7月6日—8日,开设学院组织学生选课,正在修读辅修、双学位的学生也在此期间选课。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二、其他说明

1、学生在校期间只能选修一个辅修或双学位专业。

2、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应首先保证主修专业的学习,对于主修专业未达标的实行退出机制。学生主修专业不达标将中止其辅修、双学位的资格。主修专业未毕业或取得学位将取消辅修或双学位授予资格。

3、为保证学校资源的有效利用,已被录取的学生主动申请退出将取消后续再次申请修读的资格(包括换专业修读)。

4、辅修和双学位按学分收费,根据冷热门程度,实行不同专业差别化收费,每学分收费200元至400元,学生毕业后按旁听生的标准收取费用,每学分400元。修读双学位的学生,主修专业毕业后继续攻读我校研究生的,可按照研究生院的相关政策给予学费方面的奖励。本学期报名的学生在校期间将按照260元/学分的标准执行,具体扣费安排另行通知。

5、辅修专业和双学位的学生可享受主修专业学分减免的政策,具体见《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与双学位管理办法》(见附件)。

教务处

2015年6月18日相关附件下载:

关于启动2015年秋季学期辅修和双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2015年秋季学期辅修、双学位招生简章.zip 附件2: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与双学位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