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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计算机学院“长三角校友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同学:

请按照《北京交通大学“长三角校友奖学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相关要求,申报该奖学金。学院将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学生上报学校,参评“长三角校友奖学金”。

注意事项:

1.由于该奖学金为专项奖学金,根据学校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原则上每名同学不能兼得两项或两项以上专项奖学金,故已被评选上国奖、国家励志奖等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评。

2. 该奖学金需荣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方可申请(在各位同学的mis系统-荣誉称号申请中已经生成)。

请各位同学于11月2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将《2014-2015学年“长三角校友奖学金”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14281061@bjtu.edu.cn,李想收(以收到回复邮件为准)。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长三角校友奖学金”管理办法》

2.《2014-2015学年“长三角校友奖学金”推荐表》

联 系 人:杨 渊

办公电话:51683597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5年10月28日

附件1:

北京交通大学“长三角校友奖学金”管理办法

为支持北京交通大学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奖励北京交通大学长三角地区优秀本科学子,北京交通大学长三角校友会通过上海汉铁物流有限公司捐赠人民币壹拾万元,在北京交通大学设立“长三角校友奖学金”。

为规范基金管理及使用,严格评审程序,增强奖学金评选过程的计划性、合理性、透明性,实现基金的规范使用和良性健康发展,根据设立者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金名称

长三角校友奖学金

二、奖励对象

生源地为江浙沪皖地区的在校全日制优秀本科生

三、名额及金额

每年评选10人,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共计支出5万元

四、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 生源地为江浙沪皖四省市的全日制本科生;

4. 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5. 荣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6. 符合北京交通大学专项奖学金其他评选基本条件。

五、评选办法和评选程序

1. “长三角校友奖学金”评审管理工作由学校教育基金会、学生工作处负责完成;

2. 奖学金由申请人本人填写申请表,经学院评审小组初审,学院内公示后上报校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审批后在全校内公示一周;

3. 奖学金每学年发放一次,教育基金会设立专门账户统一管理,学生工作处负责制作每年的发放表,后交教育基金会打入学生银行卡;

4. 对于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负责追回其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基金管理

1. 当年未使用或被追缴回的基金应累计在下一年的相同基金项目下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 捐赠人有权向基金会查询基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3. 基金会每自然年末以书面形式向捐赠人汇报基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并择期邀请相关领导出席奖学金颁奖仪式。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八、本办法由北京交大教育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2:2014-2015学年“长三角校友奖学金”推荐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