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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度“创青春”北京交通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部 处 函 件

教通〔2015〕125号

关于举办2016年度“创青春”

北京交通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在原有“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决定,自2014年起共同组织开展“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大赛下设“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共3项。

为选拔我校优秀创业项目参加“创青春”首都大学生创业大赛与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学校决定举办2016年度“创青春”北京交通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是我校学生创业训练体系中重要的竞赛之一,是培养方案的组成部分,是实践环节的重要一环,也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优秀成果展示的平台。

此次比赛,将激发创业与促进就业有机结合,打造整合资源服务大学生创业就业的工作体系和特色阵地;将创业引导与立德树人有机结合,打造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有形工作平台。

二、竞赛组织机构

成立2016年度“创青春”北京交通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和“创业计划”、“创业实践”与“公益创业”三个竞赛分委会。竞赛分委会具体负责各项赛事的组织实施、作品评审、结果上报。竞赛办公室负责竞赛统筹、组织发动、赛程推进、结果汇总、发布通知、奖励表彰、与上级竞赛组织机构联络等工作。

“创业计划”、“创业实践”与“公益创业”三个竞赛分委会设在经济管理学院,由经济管理学院牵头组织。

三、竞赛要求及赛程安排

(一)“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该竞赛的要求及赛程安排见附件1

(二)创业实践挑战赛

该竞赛的要求及赛程安排见附件2

(三)公益创业赛

该竞赛的要求及赛程安排见附件3

四、奖项设置

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获奖比例根据参赛队数最终确定。同时从获奖作品中择优选拔我校参加“创青春”首都和全国创业大赛的参赛作品。

五、补充条款

1.北京交通大学竞赛组委会拥有发布和组织获奖作品进行成果转让的优先权。

2.所有作品在上交组委会前须严格确认组员名单,一经上报不予改正。

3.“创青春”北京交通大学竞赛组委会拥有对本次大赛相关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创青春”创业计竞赛的参赛要求及赛程安排

2.创业实践挑战赛的参赛要求及赛程安排

3.公益创业赛的参赛要求及赛程安排

4.创业计划竞赛报名表

5.创业计划大赛参赛手册

“创青春”北京交通大学创业大赛组委会

(教务处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团委 研究生院 校友会代章)

2015年11月13日相关附件下载:

关于举办2016年度“创青春”北京交通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doc 关于举办2016年度“创青春”北京交通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1:2016年度“创青春”创业计划大赛参赛要求及赛程安排.doc 附件2:2016创业实践挑战赛的参赛要求与赛程安排.doc 附件3:2016公益创业赛的参赛要求与赛程安排.doc 附件4:2016年“创青春”创业设计大赛报名表.xls 附件5:“创青春”创业计划大赛参赛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