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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部 处 函 件

关于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6年转专业工作即将启动,请各学院充分认识转专业工作的重要性,认真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好本年度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条件

1.本科一年级或二年级在册学生(根据国家和学校政策的变化,不含按照国防生、企业定向录取的学生);

2、未受过纪律处分;

3、每个学生限报一个转入专业;

4、按照外语类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至非艺术类专业;

5、按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

6、北京校区与威海校区之间不能互转专业;

7、招生时特别限制或有其他特别规定的,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与要求

1、转入学院制定并公布包含各专业具体接收名额及后续操作流程的转专业细则,各学院接收转专业具体名额见附件一。

2、转入学院公布转专业细则后,应及时向学生做好专业介绍,鼓励学院通过专场宣讲会、动员会吸引优秀生源。对于学生先转入大类、后期再分流的学院,请务必向学生解释清楚后期大类分流的具体规则。

3、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自愿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二)。

4、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校转专业政策初步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并将本学院最终符合转专业报名条件的学生汇总名单(见附件三)连同签署意见的《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报教务处。教务处在汇总后将材料分发给各转入学院。

5、教务处统一组织数学考试(具体考试科目与考试范围见附件四),申请转入理工科、经管学院的学生都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数学考试。

6、教务处将数学考试成绩公布给各转入学院,学生在转入学院查询成绩。

7、学校将统一划定合格线,成绩合格的学生可参加由转入学院组织的面试等综合能力测试。

8、转入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见附件五),报教务处复核后确定并公示。教务处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学生经主管校长审批,转入相关专业。

三、具体时间安排

1、4月18日17:00前,各转入学院向全校公布接受名额和转专业细则。

2、4月19日至4月25日,各学院组织召开宣讲会并组织学生报名。4月25日12:00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将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一张成绩单)交自己所在学院教学科。

3、4月25日晚下班前,学生所在学院将符合转专业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表连同已签署意见的《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和成绩单报教务处,教务处在汇总后将材料分发给各转入学院。

4、4月27日晚进行转专业考试,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于4月27日12:00后在教务处网站查询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5、4月29日下班前,教务处将数学考试成绩公布给各学院。

6、5月3日至5月6日,转入学院组织综合测试,测试时间、地点、通知学生等具体事宜由转入学院自行安排。

7、5月6日17:00之前,转入学院汇总拟接收学生名单,连同签署意见的《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报教务处。

8、5月9日确定公示名单,教务处对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学生报主管校长审批。

9、5月中下旬,教务处进行学籍信息调整。

10、正式转入新专业的学生,下学期9月份开学后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

四、对获得转专业资格学生的要求

1、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本学期仍按原专业管理,下学期初若学业成绩不达标,将严格进行学业警示工作。

2、正式转入新专业学习后,转入学院应做好培养方案的对接工作,确保转专业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附件一:各学院转专业计划接收名额

附件二: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附件三:2015-2016学年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四: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数学考试范围

附件五:2015-2016学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六:各学院转专业办法


附件1:附件1:各学院转专业计划接收名额.docx
附件2:附件2: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doc
附件3:附件3:2015-2016学年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4:附件4:2016本科生转专业数学考试范围.doc
附件5:附件5:2015-2016学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6:附件6:各学院转专业办法.rar
附件7:关于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