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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院友会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北京交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院友会”。

第二条 本会是由在北京交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学习、工作过的人员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团体,为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建立院友信息交流平台,加强院友之间及院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增进院友之间的互动、互助及合作,激励院友继承和发扬学院优良传统,为母校和学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业务范围  

      第五 本院友会的业务范围:

1、负责与院友的日常联系与组织建设工作;

2、组织开展校友返校和合作交流等多种形式的院友联谊活动;

3、发挥院友中的人才资源和广泛影响,为母校及学院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4、接受院友及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并合理利用资金;

5、接洽与学院有关的其它事宜。

  • 会  员

第六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北京交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院友会会员:

1、北京交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各个时期的毕业生、肄业生、成人教育生、进修生及各国留学生;

2、曾在北京交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任教等任职者;

3、北京交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聘请的兼职教授、顾问教授、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等。

第七条 会员入会程序:

凡学院院友,遵守本会章程,并有加入院友会的意愿,经与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取得联系,填写登记表,即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在产生院友会各种机构成员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表决权;

2、对本会的监督权,可向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和建议。

3、参加院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关心院友会工作,积极参加院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维护学院声誉及合法权益,为学院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院友会下设理事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理事。理事会成员由院友推荐,院友会代表会议通过。本会设立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由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及理事组成理事会,任期四年。期间若有工作变动,可增补。

第十二条 理事会职权

1、负责并报告工作;

2、讨论和决定学院院友会工作的方针、计划及重大问题;

3、修改和审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院友会章程》;

4、组织与指导学院院友会开展日常工作;

5、负责各地区院友的联络,及时把院友的信息资料转发给北京交通大学院友总会办公室,以便母校与院友联系并寄送有关院友刊物和学校报纸等资料;

6、提升会员自我价值,实现校友合作共赢,促进并提升校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

第十三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 经费及使用原则

第十四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院友会经费来源:

1、学校及学院资助;

2、校友或其他友好人士捐赠;

3、与本会有关的其他收入;

所有捐赠款均使用北京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账号。国家将根据学校获取的捐款金额按照规定配比一定的金额。校基金会将根据捐赠款者要求下拨到学院教育基金账号,同时将国家配比的一定份额下拨给学院教育基金账号。学院主管领导根据院友会年度活动经费预算从教育基金中支出,专款专用。

第十五条 在北京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下设立北京交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基金。教育基金将严格按照捐赠者与学院之间签订的捐款协议条款使用,学院主管领导负责管理,校基金会负责监督管理。教育基金主要用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各项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本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