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5-03-21 阅读次数:
我院面向获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退役人员的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流程
日期与时间 |
复试安排 |
地点 |
3月24日周一 |
完成心理测评 |
线上答题,链接发至手机短信和邮箱 |
3月28日周五 |
① 资格审核 |
① 9教东102教室 |
3月28日周五 |
笔试 |
9教北大厅东侧公告栏查看笔试考场信息 |
3月29日周六 |
四环节流水面试 |
逸夫楼510教室候考 |
二、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在3月28日上午9:00-11:00至北京交通大学9教东102教室进行资格审查:
1.准考证(准备两份:资格审核提交一份,另一份用于下午笔试验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学历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装订要求:以上材料按照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准考证、③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生证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排序,右上角装订;④成绩单不装订,右上角加注复试次序号(见9教北大厅东侧公告栏张贴的面试次序表)。
考生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及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1.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2.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组成。
(1)专业课笔试
考试方式为闭卷,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周五下午14:00-16:00,笔试考场地点将在3月28日周五上午在9教北大厅东侧公告栏公布。专业课笔试不得补考。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不得将任何通信设备(手机、智能手表)、耳机、智能穿戴设备、参考书、草稿纸、涂改液等带入考场。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一般由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包含考生本人自述和复试小组提问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生须准备1分钟英文自我介绍。
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此外,我院将在复试面试前通过短信和邮件通知等方式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在线心理测评题目,请考生在短信和邮件通知的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心理测评。
具体流程如下:
考生需要完成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及综合能力测试(内设三个环节)面试考核,共包括四环节,具体内容包括:
第一环节: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50分;
第二环节:考核程序设计知识(包括但不限于高级语言程序设计、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软件工程、数据结构、算法等),满分50分;
第三环节:考核计算机专业知识(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编译原理、数据库、计算机网络、离散数学、计算机组成原理、计算机体系结构等核心专业知识),满分50分;
第四环节:综合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创新创业、竞赛、科研、社会实践、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满分50分。
进入候考室前,整理好个人物品,只允许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纸制复习资料;将手机、智能手表、电脑等通讯设备关机随包放在讲台前。面试当日在候考教室领取面试环节单,完成所有环节考核后,返回候考教室提交盖章确认的面试环节单,领取个人物品。
四、复试成绩计算、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及格分为21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包含50分外语听力口语部分以及150分综合能力部分)。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我校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加强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复试结束后,我校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录取原则
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按时参加复试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不得录取。
(2)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告知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未通过或未按时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信息公开内容
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其中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八、考生咨询及投诉电话邮箱
010-51685847,jsjzs@bjtu.edu.cn